军犬训练第五章:使用第三节-扑咬和鉴别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

军犬训练第五章:使用第三节-扑咬和鉴别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

军犬作为警务工作中的重要力量,在协助执法人员抓捕罪犯、鉴别嫌疑人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本节将深入探讨军犬扑咬和鉴别的使用方法,并重点阐述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,以确保安全、高效地发挥军犬的效能。

一、扑咬的使用方法

军犬扑咬是利用犬类天生的追扑和搏斗能力,作为一种有效手段来捕捉罪犯。在执行逮捕、看守、押解犯人的任务中,警卫员可以配备军犬。当遇到犯人拒捕逃跑、警告无效或反抗行凶时,可以使用军犬扑咬。

1. 使用时机和注意事项:

时机: 只有在犯罪证据确凿、性质严重、目标明确、不使用军犬不能迅速达到目的的情况下,才能放犬扑咬。
场所: 避免在人多的公共场所和居民区使用军犬扑咬,以免误伤群众。
安全: 应将军犬配备在其他执勤人员的前面,以便发挥军犬的作用,其他人员的行动不得干扰军犬的警惕性和妨碍军犬的扑咬行动。在扑咬过程中,除非必要,不要开枪射击,以免伤害军犬。
控制: 使用中,不得让犬脱离训练员的掌握,而单独进行看守和押解犯人。

2. 具体使用场景:

看守押解: 训练员和军犬要离开犯人一定距离,从其背后严密监视。所选定的位置既要便于监视,又要便于随时放犬。若押解单个犯人,应严密监视其行动;若系押解成队犯人时,应配备两条以上军犬,行进时要走在队伍的侧面和后面,并随时注意走出队列的犯人。在停止行进时,应让犯人在限定的范围内就地座下,使犬随时注意越界的人。
多人使用: 多条犬同时使用时,要注意调配互不咬架的犬,以防耽误工作。

二、鉴别的使用方法

军犬鉴别主要利用犯罪分子留在现场的气味,进行嫌疑人气味同一认定,达到认定罪犯的目的。在某些案件中,也可以使用军犬鉴别来弄清情况。

1. 鉴别的范围:

嫌疑人认定: 在侦察中发现有重大嫌疑人时,可以使用现场提取的嗅源,进行气味同一认定。
物证认定: 对现场的多种物证、痕迹的气味,通过鉴别确定是否一个人或几个人所留,为侦察缩小范围。
案件串联: 根据不同现场提取的嗅源,通过鉴别进行两个以上案件串联。
追踪确认: 对追踪中发现的物品或人员进行鉴别,证实是否赃物、物证或罪犯。

2. 鉴别前的准备工作:

嗅源准备: 首先要对嗅源进行细致的、周密分析研究,确定嗅源的充分根据和它的使用价值。
嗅源类型: 应选用其中一个犬最适应的与被鉴物条件相近似的嗅源。
保存时间: 对保存了时间很久的物品,应注意分析研究它们是否还有作为嗅源使用的价值。
处理工作: 根据具体情况以及嗅源本身的条件,进行使用前的处理工作,如加热、感染、润潮、烘干、剪线、纯化等等。
嫌疑人物品准备: 提取嫌疑人的物品,应根据政策规定进行,并注意以下事项:
物品准确: 提取嫌疑人本身的物品,不可弄错。要防止误将家属、朋友、亲戚或同宿舍的人的物品当作嫌疑人的物品提取使用。
物品隔离: 提取物品时,要注意绝不可将嫌疑人的物品与嗅源混放在一起。
物品选择: 选择那些常用的质地松软、吸附性强而干扰气味小的物品。
物品纯净: 选择那些不易混用和不易感染其他杂味的东西,尤其是对那些附有特殊职业的嫌疑人,一定要认真注意。
物品均衡: 选择那些使用程度、新旧程度差不多的物品。
气味提取: 在提取已被拘留在押的嫌疑人本身的气味时,可令其按照要求去做,如提取他的足迹气味或是用纱布、纸张感染他的某个部位的气味等。

三、心得经验总结

军犬在执法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,但使用军犬扑咬和鉴别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并注重安全性和效率。在实际工作中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,不断积累经验,才能更好地发挥军犬的优势,提高执法效率。

总结来说,使用军犬扑咬和鉴别需要做到以下几点:

1. 严格遵守政策: 只有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军犬。
2. 注重安全: 避免误伤群众和伤害军犬。
3. 确保控制: 确保军犬在训练员的掌握范围内。
4. 准备充分: 对嗅源和嫌疑人物品进行细致的准备工作。
5. 灵活运用: 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不同的方法。
6. 不断学习: 不断积累经验,提高使用技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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